設立外商投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向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政府主管部門提交設立公司的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文件。
(2)、件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由主管部門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上述文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核準后,發起人正式簽定設立公司的協議、章程。
(3)、簽定設立公司的協議、章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查批準。商務部在45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由投資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申請材料;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將初審意見上報商務部。
商務部應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準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原因。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從事租賃業務的,應當符合上述條件,并按照項規定的程序,依法變更相應的經營范圍。
融資租賃公司通過與金融機構、生產企業的聯合,可實現資金優勢與專業技術優勢結合,既可以拓展金融機構的資產業務,又可以有利于生產企業促銷產品,并為客戶提供更多諸如技術培訓、設備維修的產品配套服務。這樣通過融資租賃公司這一中介,不僅能為承租人融資、融物,而且也推動生產企業設備產品營銷和金融機構金融產品的營銷。
鑒于我國國民經濟總量體量巨大,固定資產投資持續增長,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遠未見頂,依然處于黃金發展期。融資租賃作為現代服務業中的重要行業,始終是國家重點發展和扶持的對象,已成為促進國家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降低資產負債率的重要推動力。涉及范圍包括能源設備、工業裝備、民用航空、船舶、汽車、倉儲郵政、水利、環境、醫療和公用基礎設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