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品回收,一種有償性的廢品處理生活服務,由專業正規的廢品回收站或公司進行收購,之后對廢品進行科學處理及分類以達到再次循環利用的標準。廢品回收對保護環境、節約能源和帶動社會效益起積極作用。廢電子: 【電子腳、含銀錫、無鉛錫、含鉛錫、錫渣、錫條、錫線、錫灰、錫膏、線路板、IC、電容、二極管、三極管、變壓器、充電器、廢電纜電線、電阻、等廢電子回收】
農村廢品回收個體戶收購的廢品短時期直接流向再利用加工企業。由于本村廢品回收個體戶的廢品量多,而且具有固定性,一些本地相關的再利用加工企業就派車直接到廢品回收個體戶取貨,因此,加快了廢品的流通。
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與經營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市、鎮總體規劃和市廢舊物資回收經營管理專項規劃的固定經營場所;(三)回收經營范圍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和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的規定;(四)廢渣、廢水(液)、廢氣的處理和噪聲控制指標達到國家和省有關環保要求。
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嚴格遵守憑證收購登記制度和可疑物品報告制度:(一)在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查驗出售單位開具的證明,對出售單位的名稱和經辦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以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二)收購廢舊金屬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現有出售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贓物或者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