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舞臺燈光設備(如照明燈具、幻燈、控制系統等)和技術手段,隨著劇情的發展,以光色及其變化,顯示環境、渲染氣氛,突出中心人物,創造舞臺空間感和時間感,塑造舞臺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燈光效果(如風、雨、云、水、閃電)。
舞臺燈光的控制系統須能有效地控制和調配全部燈具并產生諧調的藝術效果。它由電源配電板、調光器及總控制臺三個部分組成。
舞臺燈光設計主要根據劇本、導演要求及舞臺美術的總體設想進行藝術構思,繪制布光設計圖,并具體安排技術體現工作。燈光設計應能利用多種造型手段,適應不同風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現出寫實主義的風格,而有的則要求創造出抽象的、寫意的或隱喻的意境。
藝要求
1.該系統工藝設計和設備配置具有綜合劇場的使用功能,在短時間內可輪換多種不同劇種的燈光操作方案。
2.該系統設計可以從一種照明方案快速轉換到另外一種照明方案,轉換時間在2小時內完成。
3.該系統允許使用全部配置的各種類型燈具和其它補充設備。
4.該系統設計有足夠的性和存儲容量,整個系統在不中斷主電力供應的前提下,對主控臺進行持續的診斷檢查。
5.該系統中的設備完全符合舞臺背景噪聲的技術要求,空場狀態下,所有燈光設備開啟時的噪聲及外界環境噪聲的干擾不高于NR25,測試點1M效果器材的噪聲不大于30dB。
6.系統的擴展能力是該系統設計之初有意預留的,如電力硅控容量、網絡容量,待日后資金充裕或新技術出現,使本系統不至于因設計不足而大面積修改或更新,達到節省資金和快速適應變化的需求。
為保證音響系統高質量運行,對擴聲系統供電提出如下要求:
⑴.擴聲系統的供電應與燈光照明供電分開,電源要經穩壓設備處理。
⑵.擴聲系統供電電源的變壓器組應與照明、空調等大電流供電電源的變壓器組分開。
⑶.擴聲系統供電容量AC 220V/10 kVA,有條件的話,二路供電,主、備自動切換。
⑷.電力管線與音響管線應盡量避免平行,若實在無法克服時,其間隔不得小于50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