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貨運單的概念
航空貨運單
航空貨運單是由托運人或者以托運人的名義填制,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運輸契約的憑證。
航空貨運單不可轉讓,屬于航空貨運單所屬的空運企業,如跨越速運空運企業。
2.航空貨運單的用途
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5.是保險證明。
航空貨運與航空快遞
航空貨運在很多方面與傳統的航空快遞業務、與郵政運送業務有相似之處,但作為一項專門的業務它又有獨到之處,主要表現在:
經營者
航空貨運
航空貨運則主要采用集中托運的形式,或直接由發貨人委托航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到達目的地后再通過發貨地航空貨運代理的關系人代為轉交貨物到收貨人的手中。業務中除涉及航空公司外,還要依賴航空貨運代理人的協助。經營航空快遞的大多為跨國公司,這些公司以獨資或合資的形式將業務深入世界各地,建立起全球網絡。航空快件的傳送基本都是在跨國公司內部完成。而國際郵政業務則通過萬國郵政聯盟的形式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郵政機構之間取得合作,郵件通過兩個以上國家郵政當局的合作完成傳送。
航空運輸方式主要有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托運和航空快遞業務。
班機運輸
航空貨運裝載
班機運輸(Scheduled Airline)指具有固定開航時間、航線和停靠航站的飛機。通常為客貨混合型飛機,貨艙容量較小,運價較貴,但由于航期固定,不利于(應該是有利于)客戶安排鮮活商品或急需商品的運送。
貨物提取
1 、收貨人憑貨物提取聯及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提取貨物(若由單位收取應一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介紹信)
2 、收貨人委托他人提取貨物時,應憑空運單上的收貨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提取人的身份證件提取貨物
3 、收貨人應到航空公司指定的提貨處辦理提貨手續,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
4 、貨物提取人應在航空貨運單和貨物提取記錄上簽字后方可提取貨物
5 、提貨人提取貨物時,應當面清點,發現貨物有丟失、短少、污染、損壞或延誤到達等情況,請當面向航空公司有關部門提出異議
6 、若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航空貨運單或航空快遞單上簽字而未提出異議,則視為按運輸合同規定貨物已完好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