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是指在招標投標中招標人為保證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等,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銀行出具的書面擔保。申請條件:
1招標文件資料。
2基礎交易合同資料及公司對同類工程的履約記錄等資料。
3保函格式(通常招標文件中備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規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財務報表、公司的決議等。
預付款保函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申請銀行保函:
1、向銀行提出申請,填寫擔保業務申請書。
2、按銀行提出的條件和要求提供下列資料:
(1)項目方的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等;
(2)對外擔保主合同、協議或標書及有關交易背景資料;
(3)擔保涉及的事項按規定須事先獲得有關部門批準或核準的,須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準或核準文件;
(4)項目方經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兩年財務報表及當期財務報表;
(5)反擔保措施證明文件;
(6)銀行要求的其它資料。
國際貿易中,跟單信用證為買方向賣方提供了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但不適用于需要為賣方向買方作擔保的場合,也不適用于國際經濟合作中貨物買賣以外的其他各種交易方式。然而在國際經濟交易中,合同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往往需要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采取相應的保障措施,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就是以銀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