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弱化辯護
對控方證據進行質證,削弱其證明力,使法院無法認定被告人構成重罪,只能以輕罪定罪。例如:
控方指控被告人 “故意殺人既遂”,但辯護人指出證據無法證明被告人有殺人故意(如無預謀、工具為日常用品),且被害人死亡系意外因素介入,終可能被認定為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量刑更輕)。
前期咨詢與分析
解答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法律疑問,如離婚條件(協議離婚 / 訴訟離婚的適用情形)、財產分割原則(婚前 / 婚后財產界定、房產 / 股權等特殊財產的分割規則)、子女撫養權歸屬(法院判決的核心因素:子女年齡、雙方經濟條件、生活環境等)。
分析案件細節,評估勝訴概率,制定解決方案(如是否適合協議離婚,訴訟離婚需準備的證據材料等)。
特殊問題處理
涉及涉外離婚(如一方為外籍人士、財產在國外):處理法律適用、管轄權、文書公證認證等問題。
涉及軍婚、港澳臺居民離婚:適用特殊法律規定(如軍婚需征得軍人同意,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
處理離婚中的財產隱匿、轉移、偽造債務等行為:通過法律途徑追回財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注意事項
離婚案件涉及隱私,律師需遵守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當事人個人信息和案件細節。
協議離婚的核心是雙方自愿,律師無法強制對方接受條件;訴訟離婚的結果取決于證據和法律規定,律師不能承諾 “必勝”。
盡早咨詢律師:離婚前(尤其是發現對方轉移財產、準備訴訟時)咨詢律師,可及時固定證據,為后續維權奠定基礎。
總之,離婚律師的角色不僅是法律代理人,更是當事人在離婚糾紛中的 “參謀” 和 “后盾”,通過專業服務幫助當事人平穩、合法地解決婚姻問題,限度減少離婚帶來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