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發票章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可辨且與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需由委托人親自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或法人簽字、按手印確認。 刻章說明或申請書:部分地區需要提供刻章說明或企業、單位刻章申請書,說明刻章的原因、用途等,需加蓋公章。 依法批準設立或登記該機構的證件或文件:如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 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一些細微差異,例如廣州還可能需要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業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承諾書等。
刻制發票章的時間通常較短,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當天即可完成。 部分地區如廣西柳州,根據國家要求,印章刻制及備案可在 0.5 個小時完成。在福建光澤縣,發票章刻制時間為 30 分鐘,若加上送貨服務時間 10 分鐘,雙方達成協議后,可做到立等可取。在廣州,若選擇有資質的刻章機構,客戶在線提交需求并上傳材料后,刻章機構 10 分鐘內可完成材料初審,30 分鐘內可完成刻制,并同步提交備案申請。
財務章: 圓形財務章:一般直徑為 3.8cm,圓邊寬為 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名稱后應加 “財務專用章” 字樣,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方形財務章:尺寸為 25mm×25mm,邊寬 1mm,字體為宋體,下排為印章備案編碼。
公章:通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核心管理人員(如總經理)直接保管,使用時需嚴格審批,避免濫用導致企業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財務章:一般由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指定的財務人員保管,使用需遵循財務制度,與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配合使用的情況較多(如支票需同時加蓋財務章和法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