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章備案證明丟失后,可以參考以下步驟進行補辦: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經辦人辦理,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提供登報聲明作廢的報紙原件(若有登報要求)、原發票章備案的相關信息等。 前往備案機關:一般是當地公安機關的治安管理部門或原備案的相關機構。 填寫申請表格: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后,領取并填寫補開備案證明的申請表格,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如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原發票章的規格、字體、編號等細節。 審核與辦理:備案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核實發票章備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如果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一般會在一定時間內辦理補開手續。 領取證明:審核通過后,按照備案機關的通知,前往指定地點領取新的發票章備案證明。領取時,要仔細核對證明的內容是否準確無誤。 不同地區的具體補辦流程和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建議提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以確保補辦手續能夠順利進行。
備案發票章的具體流程因地區略有差異,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等材料。部分地區可能還需要其他相關材料,如外資企業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等。 選擇刻章機構:必須選擇經過公安部門批準認證的刻章公司。 提交申請:可選擇現場申請或網上申請。前往刻章機構或通過當地公安機關指定的網上平臺,填寫刻章申請表格,提交相關材料。 審核材料:刻章機構或公安機關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檢查材料是否齊全、真實、有效。 刻制印章:審核通過后,刻章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供的印章樣式進行刻制,同時將印章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 備案登記:公安機關對印章信息進行備案登記,將印章的相關信息錄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領取印章和備案證明:備案完成后,經辦人憑身份證件到刻章機構領取發票章和備案證明。
備案發票章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營業執照: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應清晰可辨且與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經辦人身份證: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若由經辦人辦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需由委托人親自簽署,并加蓋企業公章或法人簽字、按手印確認。 刻章說明或申請書:部分地區需要提供刻章說明或企業、單位刻章申請書,說明刻章的原因、用途等,需加蓋公章。 依法批準設立或登記該機構的證件或文件:如事業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文等。 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一些細微差異,例如廣州還可能需要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業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承諾書等。
公章:是企業對外行使法定職權的重要憑證,用途廣泛。 例如:簽訂合同、協議;出具證明、函件;對外報送文件(如報表、申請);辦理銀行開戶、變更登記等重要手續;代表企業行使其他民事權利等。 財務章:主要用于企業財務相關的業務,與資金往來密切相關。 例如:開具支票、匯票等票據;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如存取款、轉賬);簽訂與財務相關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審核財務報表、發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