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數制(適用于單一職位選舉)
簡單多數制:得票數多者當選(如美國大選各州選舉人票計算)。
多數制:候選人需獲得有效票的 50% 以上才能當選,否則進行第二輪投票(如法國總統選舉)。
2. 比例代表制(適用于多席位選舉)
根據各政黨或團體的得票比例分配席位,常見于議會選舉(如德國聯邦議院選舉)。
計算方法包括余數法、黑爾數額法等,需提前公示具體規則。
3. 排序復選制(適用于偏好投票)
選民按偏好排序候選人,若首輪無人獲多數,淘汰末位候選人,其選票按次優選擇重新分配,直至有人勝出(如澳大利亞眾議院選舉)。
4. 電子計票與人工計票
人工計票:適用于小規模選舉或對透明度要求高的場景,優點是可現場見證,缺點是效率較低。
電子計票:通過掃碼或芯片讀取選票信息,自動統計結果,需提前測試設備穩定性,并保留紙質選票以備復核(如巴西大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