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私人借錢后發生糾紛(如出借人索要高息、借款人拒不還款),需通過合法途徑解決,避免激化矛盾:
先協商:優先與對方溝通,明確法律邊界(如 “利息超過 LPR 4 倍的部分我有權不還”“你已收到還款,需出具結清證明”),必要時可錄音或留存文字溝通記錄,作為后續證據。
收集證據:無論協商是否成功,需整理全套證據:借條 / 合同、轉賬記錄、收條、溝通記錄(證明借款金額、利率、還款情況),若涉及暴力催收,需額外留存電話錄音、短信截圖、報警記錄。
依法維權:
若借款人拒不還款:出借人可向法院提起 “民間借貸訴訟”,憑證據要求借款人償還本金及合法利息(需在借款到期后 3 年內起訴,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若出借人索要高息 / 暴力催收:借款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 “超額利息無效”,或向公安機關報案(遭遇暴力催收時),追究出借人違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