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控制價是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以及擬定的招標文件和招標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編制的招標工程的投標限價。以下是需要編制招標控制價的情況:
一、法律規定需要編制招標控制價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標底,但一個招標項目只能有一個標底,且標底必須保密。同時,該條例也規定,招標人設有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限價或者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因此,當招標人設定了投標限價時,就需要編制招標控制價。
二、實際操作中需要編制招標控制價的情況
工程項目預算已確定:一般而言,招標控制價等于項目預算金額。當工程項目的預算已經根據施工圖編制完成,或者設備采購的項目預算已經根據設備報價或以往采購的同類設備結算價編制完成時,為了控制投標價格不超過預算,需要編制招標控制價。
防止投標人惡意抬價: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有些投標人可能會采取惡意抬價的行為來獲取利益。通過設置招標控制價,可以有效地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保護招標人的利益。
提高招標效率:通過設置合理的招標控制價,可以引導投標人在合理的價格范圍內進行競爭,避免價格過高或過低的投標出現,從而提高招標的效率和質量。
綜上所述,在法律規定和實際操作中,設定投標限價或項目預算已確定等情況下,需要編制招標控制價。
